时间:2014年3月25日 来源:上海仙川 作者:陈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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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学法,规范管理
——上海仙川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庭审及研讨会记实
2014年3月24日,在青浦区人力资源协会的组织下,上海仙川两名见习总监在张建法董事长的带领下,前往青浦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旁听一起劳动争议的开庭过程,并参与了随后组织的专题研讨会。
本次劳动争议纠纷涉及了延时加班如何确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件及实质要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责任等,非常具有代表意义。争议双方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分别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并出示了各自的证据加以佐证;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各持已见,争议的焦点也非常的明确,那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性问题。
因为时间和证据提交不充分的关系,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就暂告一段落了,全体旁听的企业管理者们又移师到三楼会议室开始了研讨。
本次研讨会特别邀请了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周院长担任特邀嘉宾。首先由各企业管理者针对该案的案情或本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劳动争议问题进行了提问和相互讨论、解答,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把自己对问题的观点进行了陈述。
张建法董事长说道,上海仙川一直把合法、合规做为企业管理的出发点,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必须在合乎法律要求的前提下拟定,同时注意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确保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心服口服地接受,上海仙川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劳动争议仲裁纠纷就是最好的例证!
最后由周院长进行了分析汇总,他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就仲裁本身要把握的几个原则说道:第一,做为企业首先应承担一定的风险,员工则应遵守职业规则;第二,仲裁本身是一种正能量传递的过程,希望通过相对公平的裁决,倡导公序良俗;第三,仲裁也要趋利避害的原则。可以说,周院长这三个原则的表态,让我们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核心目的有了非常明确的理解:对于企业来说,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基本前提下,其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所提出的诉求,才可能得到仲裁院乃至法院的支持。
研讨会的最后,由青浦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杨院长总结发言,他对在场的企业管理者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企业要有主动与法律对接的意识,法治意识要扎根,用法制治理企业;第二,以制度去管理,健全企业的管理制度;第三,注重程序到位。归根到底,就是六个字:“合法、合理、合情”。
本次旁听庭审及案情研讨会,让上海仙川的管理者更坚信了合法、合规的重要性,因为这不仅是国家法制的基本要求,更是企业要做大、做强,走得更远所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接下来,上海仙川将继续秉持“合法、合理、合情”的六字方针,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细化、优化,既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又保证企业能在法制的春风吹拂下,扬帆远航!